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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篇
原则上回原籍报考
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以县市区和城区划定报名单位。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由各地确定。城区考生报名时,须取得城区初中学籍和户籍一年以上并提交本人户籍证。凡户籍不在城区的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因各种原因确需在城区报考的非城区学生经市教育局同意,可编临时考号,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到指定的高中学校(非宜昌市一中和夷陵中学)就读。
凡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经商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凭有效证件(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其父或母的经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纳税记录;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须提供其父或母的户籍证、身份证、务工证和暂住证),准予报考,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升学待遇。
对于户籍在城区而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地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在当地取得高中入学资格后,转入城区相应高中就读。八年级地理、生物统一考查以初中学籍库名单为准,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
学业考试篇
难度值0.65左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统一考查和学校考查三类。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统一考查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校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从2009年起,体育纳入宜昌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并记入“等级值”。
九年级学校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4月下旬和5月初,具体时间由学校自定。八年级结业考查和九年级学业统一考试(考查)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21日和2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语文 9:00-11:30 6月20日 化学 14:30-16:00 历史 16:30-17:30
英语 9:00-11:00 6月21日 物理 14:30-16:00 思品 16:30-17:30
数学 9:00-11:00 6月22日 地理 14:30-15:30 生物 16:00-17:00
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考试(考查)科目的卷面分数或考查结果,按一定标准转换为等级。语文、数学、英语3科分别根据卷面得分按A、B、C、D、E、F、G、H 8个等级呈现,等级标准为:110分及以上为A等,100-109分为B等,90-99分为C等,80-89分为D等,70-79分为E等,60-69分为F等,50-59分为G等,49分及以下为H等;物理、化学2科分别根据卷面得分按C、D、E、F、G、H 6个等级呈现,等级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C等,80-89分为D等,70-79分为E等,60-69分为F等,50-59分为G等,49分及以下为H等;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根据卷面得分按G(合格)、H(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50分及以上为G等,49分及以下为H等;学校考查科目根据考查结果按G(合格)、H(不合格)2个等级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5左右;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学业考试命题实行严格的命、审分离制度,每学科的命题人员不少于3人,审题组人员不少于3人。统一考试科目和统一考查科目实行统一阅卷,语文、英语的作文实行三人独立阅卷。
综合素质评价篇
分五个维度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呈现以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为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各个维度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40%之间;C等人数控制在15%-2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整个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4月底完成。
填报志愿篇
普高、中职分别填报
学业统一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公布后,考生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分流方向卡。分流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技工学校)。
高级中等学校的志愿实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填报和报送。分流到普通高中的考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业统一考试等第人数、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高中招生计划及本人的实际等填报志愿。各地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由各地制定。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市一中、夷陵中学和市二十中;第二批次:市二中、三峡艺术高中、市外国语学校;第三批次:其它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除因档案投放失误外,根据考生志愿,考生一旦被高中学校录取,不再作调整。
分流到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档案资料袋“中职栏志愿”中填报相应志愿。
普高录取篇
多种录取方式并存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依然实行统一划等录取、保送录取、破格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方式。统一划等录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学生志愿,按1:1.1左右的比例划定投档等级,实行差额投档。
保送录取主要针对多次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规定要求的优秀学生;或者是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长,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平时学业成绩优秀,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初中阶段读三年以上或在本校就读不满三年,或不符合在城区报考条件的学生,不具备保送资格。保送生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计划数的25%以内。
对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潜能,而在综合评价中达不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实行破格录取制度。破格生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计划数的1%以内。
为鼓励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和满足普通高中学校办学需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艺特长生,按1:1.5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入围名单。体育、音乐和美术测试在学业考试前一个月进行。特长生录取实行学业考试成绩降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特长生录取名额控制在总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录取在学业考试之后进行。
初中毕业篇
公民素养“D等”不予毕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公民素养”被评为“D等”的不予毕业。凡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未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凡回原籍报考的考生,一律由原就读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或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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