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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记者黄磊)自2009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教育部门的停征费用有10项。
这10项被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学位证书工本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这10项将停收的费用中,前2项属基础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后8项则属于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
宜昌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杨德政介绍,2008年9月1日起,我市已停止征收义务教育杂费;从2004年起,本市也已经对义务教育借读费进行减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手续齐全的,这两种情况免收借读费。而8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市高校均表示会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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