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中

其他
首页 >> 其他

宜昌市第一中学戏剧表演社章程

2015-06-16 16:52:27

一、总则

    1.本社团的名称定为“子夜歌”戏剧表演社。

    2.本社团的性质是由学生自主管理,从事剧集创作与表演的艺术性校园社团。

    3.本社团的宗旨是丰富学生课外生活,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使更多的人了解戏剧这一艺术形式。

二、社团分工

    组织部:负责社团的组织与管理。

    表演部:参与舞台剧及小剧场的制作。

    摄影部:负责社团活动的记载及剧集的拍摄。

    技术部:负责后期PS工作及视频的剪辑与制作。

    后勤部:负责服装、道具、化妆等一切后勤工作。

三、社员管理制度

    1.本社社员必须服从本社纪律与规定,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2.维护社团利益,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

    3.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热爱戏剧表演艺术,大方得体,不怯场。

四、社团活动

    1.舞台剧:本社团每学期会排演一至两部舞台剧,一般是一部经典剧本,一部原创或改编剧本。有可能会与音乐社、舞蹈社合作创作音乐剧、舞蹈剧或歌舞剧。

    2.小剧场:本社团每学期将创作一至两部剧场剧本,一般是出外景或在学校进行拍摄,成片交由一中电视台进行播出。

    3.日常剧本创作:每个编剧每学期至少要交一至两本剧本成品,可以几人合作或改编经典。

    4.演员的选拔:剧本创作完成后,本社将从社内表演部选出一部分演员,同时面向全年级招募演员与群演。

    5.每个成员必须从舞台剧与小剧场中任选一个参加,不能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