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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0:18:0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校被列为2016年度全面督查对象。为做好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治校、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从教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教的教育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学校实现自我超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谋划和全面部署;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督办指导和执纪问责,抓好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上下联动。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督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履职尽责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校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履好职、尽好职,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破立并举,疏堵结合。始终做到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当事人责任与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创新与改进工作作风一起抓,推动全面依法履职成为常态、形成长效。
三、督查对象
学校各部门、处室、年级组。
四、督促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对本校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治等。(责任科室:校办、学工处、总务处、教务处)
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招生计划;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行为。(责任科室:校办、工会、教务处)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等。(责任科室:教务处、总务处、学工处)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教师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是否做到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责任科室:校办、学工处、教务处、工会)
五、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中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专题学习省委、市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聘请履职尽责监督员代表,加强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监督。层层动员,广泛宣传。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我校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和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意见建议。面向师生、面向家长、面向社会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2、开展明察暗访。根据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明察暗访的部署,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20日前,学校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局督查办。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要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局督查办。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部门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坚持以上率下,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全面总结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于11月20日前向局督查办报送工作总结。
六、监督与评议
(一)聘请监督员评议。从教师、家长、社会各行各业聘请10名履职尽责监督员代表,加强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的监督与督查。认真听取履职尽责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强化问题整改,支持配合监督员工作。
(二)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四)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与师生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七、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市纠风办将对市教育局及全市教育系统进行考评,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根据市政府要求,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并在市级主要媒体通报。对学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学校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配合纠风办和市教育局监察室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直接动力和重要保障,是加强学校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履职尽责措施的落实。学校将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谋划、部署、指导和督办。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部门,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 “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向市教育局请示汇报,主动与纪委、纠风办等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服务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三新”主题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举报投诉电话:0717-6265167 电子邮箱:710772889@qq.com
联系人:蒋含丹(电话:0717-6265201;QQ:710772889)
朱圣柱(电话:0717-6265167;QQ:541185943)
附件:市一中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长
付全新 校长、党委副书记
蒋含丹 党委书记
二、领导小组成员
郭永寿 副校长、党委委员
李大海 副校长、党委委员
陈 鹏 副校长、党委委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含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学校办公室主任邱望清,教务处主任闫明,学工处主任邹靖,总务处主任吴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朱圣柱,学校办公室向丽琼、张小青为专班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