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致趣科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9 宜昌市第一中学 站长:XZY 校长信箱:ycyz0001@126.com 书记信箱:50411699@qq.com
鄂ICP备11018617号-1
2022-12-14 15:17:54
12月14日,宜昌一中十届三次教代会在学校墨池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闭幕仪式。会议中有一项重要议程是向全体代表征求对《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中学章程(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的意见,结果是全票赞同。
学校党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2022)及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我校2018年九届二次教代会审定的《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中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作出二十余处修改。主要是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领导”的中心,明确了新时代背景下校长负责制的前提,厘清了学校党委会和校务会的职责与权利。
按照省委办公厅“措施”之相关规定,学校党委有“讨论决定学校治理机构设置、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职责,学校党委会先后4次讨论形成“修订稿”,并决定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征求意见,代表们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多处修改意见,最终党委会采纳7项。
《章程》是学校的“总阀”,计十章共54条。涵盖学校治理结构、管理机制、资产财务、学校文化等所有方面。如“按照‘不让有权的人理财,不让理财的人有权’的原则,校长只有批准年度预算和根据工作需要批准临时申请项目预算的权力,无权签批具体财务支出。分管副校长只具有签批预算内开支的权力,不得签批预算外的任何支出。”等都有具体规定。
现代学校并非指现时代的所有学校,其标志或特征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依据《章程》治理学校。相信我校通过对《章程》的此次修订,会对新时代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推动学校更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学校层面最坚实的法理基础。
闭幕式现场
党办副主任罗万丽汇报《章程》修订情况
全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