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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中学2026年学生心理发展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25 15:08:44

我校拟采购2026年学生心理发展评估服务项目,对全校约3400名学生开展心理发展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需求:

为全校约3400名学生提供心理发展评估全流程服务,包含学生心理危机筛查、学业评估、综合心理评估、教师心理筛查、第三方评估、家校共育反馈、项目支持与技能培训七大模块(详见技术参数需求文件)。服务期限:一年。

2、项目预算:3.2万元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服务商具有从事本业务资质);

2.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提供至少一份2023年1月1日以来参与中小学心理测评或心理评估服务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三、其他要求与说明:

1.响应投标报价为包干价且不得超过预算价;

2.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了解技术要求,参与报价,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证明响应方有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单应注明服务商联系方式,应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价;

(3)服务商针对学校制定的详细评估服务方案;

(4)服务商承诺按学校要求完成所有服务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4月1日15:0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领取联系人:田老师,电话:13972593666。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5:00前,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标注“在2026年4月9日15:00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4月9日15:30;

2.磋商地点:宜昌市第一中学墨池书院三楼会议室。

 

宜昌市第一中学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