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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一中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2026-07-01 12:47: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一中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2.预算金额:4.2973万元

3.采购需求:因消防设备更新,需采购消防设备一批,确保原消防系统正常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4.交货期: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

4.公告发布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对查询结果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其他要求与说明:

1.欢迎具有消防器材销售相关资质的供应商积极了解采购需求,参与报价;

2.质保期:1年内免费质保,质保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应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尽快解决相关问题,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材料、工具、保险、税金、培训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4.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承诺函

4)主体信用记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报价表:按附件样式(需在报价表列明报价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一式两份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在招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对误投或提前启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学校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供设备的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参数核实。如发现所投产品实际参数与投标文件承诺要求不符,将视为虚假响应,校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7416:00前,联系人:老师,电话:13972593666;

2.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7716:00前递交至宜昌市一中墨池书院一楼105办公室,联系人:老师,电话:13972593666

 

                              宜昌市第一中学 

2026年71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