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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点军区思圣路1号宜昌市第一中学后勤楼一楼、墨池书院负一楼房地产租赁项目

2026-07-29 13:59:21

我校现对校内(位于点军区思圣路1号宜昌市第一中学后勤楼一楼、墨池书院负一楼房地产)5处经营体承租权公开招租,分别用于开办校园超市、文具店、水果店、文印室、鲜奶店。

挂牌时间:2026-07-29 至 2026-08-11

标的简况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租期

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1

校园超市

100.44

3年

48.2112

20

2

文具店

50.84

3年

17.6928

10

3

水果店

64.46

3年

23.2056

10

4

文印室

135.94

3年

81.5640

25

5

鲜奶店

50.84

3年

17.3868

10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各标的经营资历

标的1(校园超市):

①应具有2年及以上实体超市经营的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②所有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北山、雅斯超市的实时价格(特价产品除外)。

③不存在因售卖不合格商品、食品中毒等违法违规事件而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情形 (以所在地区产品质量检测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

标的2(文具店):

从事实体文具店经营2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标的3(水果店):

从事实体店水果店(专营)2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不接受综合超市、便利店、社区商超、综合生鲜店等多品类综合经营主体报名。

标的4(文印室):

从事印刷服务经营2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是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印刷服务供应商。

标的5(鲜奶店):

从事鲜奶店(专营)经营2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以上资料均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提供奶源经营资质证明原件、生鲜乳准运证明原件),不接受综合超市、便利店、社区商超、综合生鲜店等多品类综合经营主体。

(2)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遵守以下事项: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内,商品明显高于当地同期市场平均零售价或达到《宜昌市校园服务体红黑榜管理制度》处罚条款的,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关系。水果店涉及分切加工所须消毒设备、温控系统、净水系统等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提供,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规范。

(4)本次招租5处经营体承租方须对入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风险排查,并签订包含风险责任条款的用工合同,人员审查表、用工合同等信息报学校审查备案。凡有判刑、吸毒史、精神疾病、不良嗜好等不良记录者不得从事校内经营体工作。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参与校内经营体工作人员须经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5)承租方从事食品(饮品)经营的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赔付额≥100万元),若因食品(饮品)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

(6)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承租方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变更学校规定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持有所对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饮品)经营的还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长需持有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有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近两年年营业额均应≥150万元,报名时需提供年营业收入证明。

(四)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承租方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委托标的位于点军区思圣路1号宜昌市第一中学后勤楼一楼、墨池书院负一楼房地产。

(二)委托标的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意向承租用途须提前报经出租方审核通过。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的装修、维修以及水、电、气的报装报修等工作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四)本次出租资产存在租赁关系,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及装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学校不再承担任何装修补偿。

(五)成交后,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六)其他事项:

(1)经营范围

校内经营体不得超过经营许可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具体品类如下:

标的1(校园超市):仅限纯净水、矿泉水(禁售其他饮料)、部分生活用品(仅限洗护用品、卫生用品)、预包装饼干、面包、牛奶(禁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禁售各类桶装、袋装方便面等速食食品。

标的2(文具店):仅限文具(不得售卖盲盒类文具)、体育用品(仅限各类体育耗材)。

标的3(水果店):仅限时令水果、干果(不带壳)、现榨新鲜果汁(不得有其他添加品)。

标的4(文印室):师生所需的打字、复印、印刷、过塑、装订;

标的5(鲜奶店):仅限鲜奶、酸奶(不得售卖各类冲调类奶制品或饮料)。

(2)禁销商品

严禁销售无品名、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四无”商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商品;严禁销售高盐、高糖、高脂商品;严禁销售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二的商品;严禁销售玩具、游戏、淫秽、暴力、危险等商品;严禁销售非法出版物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商品。

(七)质量价格

(1)进货渠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质量政策和市场监管要求,依法经营,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倡导集中定点采购。

(2)商品审核。各类商品应为同类商品的主流品牌、高质量等级。超市不得擅自增加商品的品类、品牌,须报学校审核后方可销售。

(3)价格制定。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同期北山、雅斯价格,不得擅自上调销售价格。

 

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详细信息请见“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s://yichang.ovupre.com/list/977.html?type=new

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联系人:刘经理  1554939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