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中

清廉学校
首页 >> 党建专栏 >> 清廉学校

宜昌市第一中学党员干部教师举办婚丧喜庆事宜负面清单

2019-09-27 14:37:09

1、禁止党员干部教师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2、严禁党员干部教师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家长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礼品等。严禁党员干部教师借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

3、严禁邀请或者接受除亲戚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在职党员干部教师不得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人和证婚人。

4、严禁使用学校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设施以及其他公物。

5、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向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家长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操办费用。

6、严禁领导干部不按照规定向学校党委或者纪委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全面属实,或事后实际情况与报告情况以及承诺不符等。

7、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禁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