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致趣科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9 宜昌市第一中学 站长:XZY 校长信箱:ycyz0001@126.com 书记信箱:50411699@qq.com
鄂ICP备11018617号-1
2022-12-05 17:14:3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法律—治国之重器,宪法—治国之基石。宪法不仅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我们要做宪法宣传的传播者。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宪法宣传活动中,我们中学生既是宣传的对象,也应该成为宣传的主体。主动将宪法和法律的知识以及自身的学习感悟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开来,带动身边人积极参与到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中,形成共同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增强法制观念,我们要做宪法精神的尊崇者。宪法精神是一切法治思想的灵魂,它根基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宪法精神不是体现在让公民知道多少宪法条文,而在于努力把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因此我们要努力将宪法作为根植于自身内心深处的一种信念,将宪法精神内化成一种生活的品格和方式,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价值判断标准。
我们作为学生,或许暂时无法对宪法作出透彻的解读,但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的了解并运用宪法,用宪法精神规范自己,用法治观念影响周围的人,切实做到宪法永存心中,法治常在脑海。
西方伟大的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的,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的,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宪法日,让我们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积人文之底蕴,昌法治之文明,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厚植法治观念。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撰稿人:2103姜海洋 曾栀淇 周梓浣